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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表彰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每年都对先进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表彰。
一、表彰内容和标准:
1、“双优”企业
评选标准:
(1)凡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均进行表彰:
2003年出口创汇200万美元(含)以上者;
2003年税前利润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者;
(2)对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中小企业,也进行表彰:
2003年人均出口创汇2万美元(含)以上者;
2003年人均税前利润2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者。
职工人数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方法为准。
2、十大高出口创汇企业
评选标准:高出口创汇额企业标准为2亿美元以上,按出口创汇额的大小顺序排列取前10名。
3、十大高营业额企业
评选标准:营业额在30亿人民币以上,按营业额大小顺序排列取前10名。
4、十大人均高利润企业
评选标准:人均税前利润6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按人均税前利润大小顺序排列取前10名。
5、先进外商投资饭店
评选标准:按2003年单位客房的平均营业额(即全年总营业额/客房数)大小顺序排列取前50家。
按国家旅游局规定,总营业额应包括客房、餐饮、商品销售及其他服务收入总和。
二、表彰方式:
选出2003年“双优”企业和三个“十大”企业及50家先进饭店将在中协会《会讯》上予以公布,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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