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与职能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方便,解决外商需要帮助的事宜,特设立湛江市投资事务代理中心。
湛江市投资事务代理中心直属湛江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在外商自愿的前提下,接受代理从企业申报立项到工商注册登记,从银行、税务登记到海关注册及设立后进口物资的报批等方面的业务,金融咨询服务、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等于一体,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面的、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
湛江市投资事务代理中心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合署办公,内设三个机构:秘书处、投资事务代理处、法律顾问处。中心性质:社团组织
秘书处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及收集信息、政策;投资事务代理处主要负责对外联络及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招商等业务;法律顾问处主要负责处理法律咨询及处理纠纷。
湛江市投资事务代理中心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
电话号码:0759-3365185、3332049,
传真号码:0759-3337601,
邮政编码:524047,
E-mail:zjfb@ec.com.cn
三、各机构职能
(一)秘书处
1、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
2、配合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将原有的会刊内容更加完善,及时将最新的信息、政策、法规向企业及投资者发布;
3、代外商起草合同和章程,代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报批和工商、税务、海关登记等;
4、为外国及台、港、澳企业驻湛常驻代表机构及"三资企业"提供聘用雇员服务;
5、介绍中介机构为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验资业务;
6、提供打字、复印、图文传真等商务服务,提供企业电脑上网咨询、办公电脑化服务;
7、承接外来投资者委托的其它各项服务;
8、定期举办咨询会及政策发布会。
(二)投资事务代理处
1、接受外来投资者投资前期咨询以及提供实地考察项目选址和推荐合作者服务;
2、代办外国及台、港、澳企业驻湛代表机构设立、延期、变更的报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3、代办中外合营企业所需的物资进口许可证申领手续,及为"三资企业"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
4、代办中外合营企业省港两地自用车(含自用厂车、港澳台外商私家车)的报批手续;
5、为国内企业介绍对外劳务输出等有关手续的业务;
6、配合市政府、市外经贸委开展有关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三)法律顾问处
1、对外提供投资、贸易、法律咨询服务;
2、介绍湛江市投资环境,解答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的咨询;
3、受理并帮助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4、帮助企业提供及时解决纠纷司法程序的帮助,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委托协会法律顾问代理诉讼。
以上各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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