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流程

 


   (一)用户向海关索取"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申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并自行准备本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报关员证》及《核销员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户持"审核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退回企业。

  (三)用户持"审核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局,由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退回企业。

  (四)用户持"审核申请表"、《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局,由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对《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退回企业。

   (五)用户持"审核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外经委,由外经委的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退回企业。

  (六)用户持"审核申请表"、《核销员证》、"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到外汇管理局,由外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核销员证》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退回企业。

  (七)用户持"审核申请表"、《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报关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到海关监管处企业备案管理科,由海关的工作人员对《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报关员证》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审核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批注签章确认后,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退回企业。

  (八) 用户持"审核申请表"到海关十五楼技术处综合科购买IC卡、读卡器、数据库软盘,并请经办关员在"审核申请表"相应的栏目内作记录;再到二楼预录入室交预录入费,并请经办人员在"审核申请表"的左下方盖已交预录入费章,之后将资料交通关管理处业务规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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